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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 | 协调退赔解“连环” 浙江首例退赔挽损协调会助力民企

诸暨检察 2021-05-11

“真没想到,被害企业不但不记恨我,还对我更加信任。现在,我们和其中10家企业都建立了长期合作。”

日前,本院检察官对金某的企业进行回访,企业生意红火,订单量上千万,生产计划已排到7月。而就在数月前,该企业还因金某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,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停顿。

傅某是金某的“发小”,因生意失败欠下外债。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,他以赊账月结的方式从11家厂家骗取大量五金货品,价值达到166万元。如何把这些货品变现?傅某想到了做五金生意的金某,表示自己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这批产品卖给他。金某问起货品来源,傅某支支吾吾。金某猜到来源有问题,但终究没抵住低廉价格的诱惑,收购了货品。

2020年5月,由于久久收不到货款,一名被害人报案,傅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,金某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双双被立案侦查。之后,该案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。

承办检察官认为,该案不能简单地一办了事。被害企业均为小型民营企业,数量多、损失大,且多次要求挽回损失,由于傅某将诈骗所得货款用于偿还债务,现已无力赔偿,被害企业的诉求一直没得到回应。而金某案发后也因长期“缺位”,企业生产经营也陷入困境。

为破解这个“连环扣”,承办检察官细致审查案件,查明犯罪事实,确定涉案产品多被金某收购用于自家企业经营,对被害企业负有直接赔偿责任,并多次对金某释法说理,积极联系其家属,了解进行退赔的条件和可能。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,金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,并全额赔偿被害企业损失。

2021年1月,本院主持召开退赔挽损协调会,邀请公安机关代表、人民调解员、被害人、律师、犯罪嫌疑人金某的家属等人参加。在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后,人民调解员主持双方协商确定损失数额,磋商赔偿方式。

最终,金某家属当场赔偿11名被害人损失166万元,被害人对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。据了解,这也是全省首例退赔挽损协调会。

检察官根据本案情况,向涉案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,就企业制度、交易方式等方面提出建议,帮助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。而金某自愿认罪认罚,同意量刑建议后,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让其回归重振企业。








日前,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及量刑建议,金某因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;傅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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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退赔是救别人,其实也是救我自己。”拿到判决书的金某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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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赵梦蝶

编辑:何若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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